- 总则 -
第一条 为了提高管理透明度,加强网站安全性,约束管理员行为,根据站规,结合旧站管理经验,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 管理员指的是包括站长在内的,属于站务组的,拥有超过一般成员权限的网站成员。
第三条 管理员接受网站成员、站长团、站务组的监督,对成员负责,为成员服务。
第四条 网站成员有举报和弹劾管理员的权力,但是根据站规或者是站务组的讨论结果被剥夺此项权力的除外。
-管理员的义务 -
第五条 管理员应当带头遵守站规。
第六条 管理员应当维护网站的稳定运行。
第七条 管理员应当保护成员在站规中规定的权力。
第八条 管理员应当处理成员的违规行为,处理时应当教育为主,惩治为辅。
第九条 管理员不得实施以下行为:
(一)在除了剥夺登录权限时修改其他人的邮箱和密码;
(二)限制没有违规的用户的权限;
(三)变更权限而不记录;
(四)在成员没有满足条件时为其提升权限;
(五)编辑其他人的主题或回复;
(六)故意修改网站配置,使网站安全性、稳定性减弱;
(七)阻止成员对自己进行弹劾、对自己做出的处罚进行复议、上诉、众裁(根据站规该成员的此项权限被剥夺的除外);
(八)开启对网站正常使用有影响的功能;
(九)出于个人恩怨或者娱乐目的使用权限;
(十)故意泄露管理员账号凭据。
第十条 管理员违反本章规定的,由站长团按照情节处以警告、降级、撤职、永久撤职的处罚,如果违规者是站长,由首席管理员提出并组织,站务组讨论决定处罚。
-管理员的权力 -
第十一条 管理员拥有普通成员拥有的一切权力。
第十二条 管理员有权依据站规处置违规成员。
第十三条 管理员有对站长和其他管理员提出意见的权力。
第十四条 管理员经过讨论后有针对单个违规事件,临时提出站规解释的权力。
第十五条 管理员有向站长团提出辞职的权力。